第一條 本館實行藏、借、閱一體的管理模式,除樣本圖書、珍貴文獻、現刊、報紙以外的其他文獻均可借閱。
第二條 借閱書刊,一律憑本人的校園卡或已開通借閱功能的松江大學園區臨時卡(以下統稱借閱卡)。借閱卡不得轉借他人,更不得盜用、冒用、變造或偽造。
第三條 遺失借閱卡,請立即到學校網管中心和圖書館掛失。證件遺失前借出的文獻、因未及時掛失而借出的文獻以及逾期金由本人負責。
第四條 借閱冊數:本校教職工、研究生每人限借15冊;本、專科生每人限借8冊。
第五條 借閱時限:學生每冊圖書借期1個月,可續借一次,續借期1個月;教師每冊圖書借期3個月,可續借一次,續借期1個月。
第六條 辦理借還手續時,請讀者在計算機屏幕上確認借還記錄的準確性。
第七條 所借書刊,應按期歸還,如有逾期須繳納逾期金。
第八條 遺失書刊,請及時到圖書館聲明并積極尋找。尋找未果,須按“圖書館違規處理細則”賠付。
第九條 復印文獻資料,須在出納臺辦理相關手續,限當日歸還。
第十條 讀者辦理離校手續前,須將所借書刊歸還圖書館。
第十一條 嚴禁將“未辦理借閱手續”的館藏書刊及物品攜出室外。
第十二條 圖書館對本規則擁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三條 本規則自2014年6月3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