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優質閱覽環境,更好為讀者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1. 本校服裝學院、藝術學院教師可帶領學生在圖書館藝術借閱室進行列入學院教學計劃的教學活動。
2. 服裝學院、藝術學院應在各學期第0周,把學院教學計劃規定的、需到圖書館藝術借閱室進行教學活動的安排表送到圖書館辦公室。
3. 圖書館藝術借閱室優先安排列入服裝學院、藝術學院教學活動安排表的教學活動。
4. 為便于統計和管理,上課教師應在上課開始前,在圖書館藝術借閱室填寫《圖書館藝術借閱室教學活動登記表》。
5. 上課師生應自覺遵守圖書館規章制度,刷卡進入藝術借閱室,不允許把食品、飲料攜入室內。
6. 上課教師對到藝術借閱室上課的學生負有管理責任。下課前,上課教師應組織學生協助工作人員把使用過的書刊整理上架,恢復上課前狀態。
7. 教師需到圖書館藝術借閱室進行教學計劃外的教學活動,可持本學院教學辦公室的教學安排單,事先與圖書館藝術借閱室聯系,藝術借閱室在無其它教學活動安排時,給予優先安排。藝術借閱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安排無教學安排單的教學活動。
8.藝術借閱室工作人員要為上課師生提供優質服務,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師生,應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者應及時匯報圖書館辦公室,情節嚴重者,圖書館要及時通報有關學院和教務處,并上報校長辦公室。